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关于《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》等八十件地方性法规
适用的决定
(2019年1月31日济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
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2019年2月12日山东省第十三
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)
济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经审议,决定《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》等八十件地方性法规适用于行政区划调整后的济南市行政区域。
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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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布日期:2019-02-12 施行日期:2019-02-12 时效性: 有效 (检查日期 2025-04-07) 收藏本页
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关于《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》等八十件地方性法规
适用的决定
(2019年1月31日济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
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2019年2月12日山东省第十三
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)
济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经审议,决定《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》等八十件地方性法规适用于行政区划调整后的济南市行政区域。
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