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儋州市
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时间的决定
(2023年9月19日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)
根据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〉的决定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》的有关规定,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: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自2023年10月1日起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。
本决定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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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布日期:2023-09-19 施行日期:2023-10-01 时效性: 有效 (检查日期 2025-04-29) 收藏本页
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儋州市
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时间的决定
(2023年9月19日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)
根据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〉的决定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》的有关规定,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: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自2023年10月1日起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。
本决定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。